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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执纪监督 忠诚干净履职

发布时间:2016-03-24

  委局机关举办的“坚挺纪律规矩,强化责任担当”的主题教育活动,时间虽然不长,但主题突出,简单实用,针对性强,紧扣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,对新常态下执纪监督工作,特别是信访调查、执纪审查和执纪审理等实务都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。短短三天时间,系统学习了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的解读、优质信访件的办理、如何运用“四种形态”开展执纪审查以及对照“六大纪律”进行执纪审理等内容,进一步理清了新思路,明确了新方向,掌握了新举措。通过这次教育活动,收获体会很多,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。

  一是发现了自身差距和不足。两部党内法规出台之后,虽然自己也学习过,但是回过头来想想,平时的学习不够系统,不够深入,仅仅停留在条文本身,没有认真研究两部党内法规出台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,也没有将其与党章、党的十八大、中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,没有联系具体的案例和工作实际学。因此,并没有学深,更没有悟透。另外,听了辅导讲座之后,也明白了我们以往查办的信访件为什么没有达到“优质高效”标准,更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,特别是执纪审查工作方面还没有完全走出原有的条条框框,对照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”的要求还有差距,远远没有适应“四种形态”的新常态。

  二是搞清了工作重点和方向。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运用,作为执纪监督的一线人员,我将继续加强纪律规矩的学习,不断巩固深化,做到融汇贯通,学以致用,努力实践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。一方面,转变执纪理念。克服惯性思维,创造性运用“四种形态”从严治党,把纪律和规矩作为执纪监督问责的利器,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,纠正单纯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,树立“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,抓早抓小正风肃纪也是成绩”的工作新标准,既盯住少数“烂树”,又放眼整个“森林”。另一方面,创新思路方法。提出“四种形态”,决不是要限制甚至放弃纪律审查,而是要求针对性质和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恰当地采用不同处置方式,落实从严治党要求。实际工作中,注重抓早抓小,经常了解并动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执纪审查工作现实状况,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。在问题线索处置上,以“六大纪律”为准绳,以“四种形态”为手段,对所有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和分析研判。执纪过程中,注重“形态”转化。对照“六大纪律”,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,依纪依规提出恰当处理意见,不仅对“少数”、“极极少数”的严重违纪行为严肃查处,对程度较轻的违纪行为也要亮剑,坚决防止把违法问题“大事化小”,仅做违纪处理而不移送司法机关甚至不查处。

  三是增强了责任和担当意识。面对执纪监督的繁重任务,将更加自觉地以党员标准约束自己,把个人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建立在履职担当之上,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敢于担当,不当“老好人”,不怕得罪人,不计较个人得失,自觉践行“三严三实”,恪尽职守,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。坚持学思践悟,端正工作姿态、调优精神状态,找准工作着力点,迎难而上,不断转变工作理念、创新思路方法,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,从信访调查、线索处置、谈话函询,到执纪审查、审查谈话、移送审理,都要做到纪在法前,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,做出成效。作为执纪者,也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,明底线、知敬畏,保持清醒头脑,增强自身的免疫力和抵抗力,自觉接受监督,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常态、一种保护,坚决防止“灯下黑”。

  “坚挺纪律规矩,强化责任担当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,吹得天花乱坠,不如脚踏实地,我们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按照更高的工作标准、更严的纪律规矩和更高尚的理想信念来约束自我,用实际行动践行纪检监察干部的应尽之职,忠诚担当,不辱使命。